王伟清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执业于上海南星律师事务所,在*工作的经历使我从事律师工作有很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思路。擅长:刑事,房产,婚姻继承,劳动,交通,公司,经济合同等诉讼, 该律师自执业以来,先后担任过银行、联社等数十家企事业及集团公司、**部门的法律顾问,所办理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曾在多家媒体上报道。做为律师,能够始终坚持正义,为弱势群体的平民百姓伸张正义,不畏权势,不媚**,一切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执业技能成就会办案的律师,执业技能加职业道德成就**的律师,多年的执业经历,良好的律师形象,高度的敬业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敏捷的逻辑思维,丰富的办案经验,**办案技巧给当事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口碑。 该律师的执业理念:诚信、**、勤奋、责任。为了你的权益,我会不遗余力!欢迎各界客户咨询、合作! 我国犯罪被害人社会保护与救助的现状 犯罪被害人救助就是在被害人受到侵害与损伤后,在被害人不能自我恢复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被害人实现被害恢复。在国际上,犯罪被害人的社会保护与救助通常可以认为是旨在减轻被害人痛苦和增强被害人康复能力的活动的总称,其内容应该大致包括支持社团、服务热线、被害人咨询和**、紧急医疗服务、社会服务、保护免遭二次被害,等等。但在我国,犯罪被害人社会保护与救助的理论研究还没有真正展开,实践活动也很少,犯罪被害人社会保护的内容和形式也比较单调,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犯罪被害人的社会保护主要集中在对妇女、儿童、老人及残疾人这几种特殊类型的被害人保护上(譬如当被害的对象是妇女或是被害造成了残疾的后果时,妇女联合会或残疾人联合会可以对其予以支援),但这种保护也只是一种“弱者集团的交叉保护”,对犯罪被害人的保护还没有上升到整体保护、全面保护的高度;同时在社会本位和同情犯罪人的刑事政策理论的影响下,除上述几类犯罪被害人外,其他被害人的弱者地位被剥夺,在社会中没有专门的犯罪被害人保护机构,也无法实现对犯罪被害人的系统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