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拥有一支高**化、**、高诚信并富有战斗力和开拓**精神的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大学法学院,接受过中国较良好的法学教育和**训练。王律师擅长处理公**律事务、婚姻家庭、交通医疗、刑事辩护、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资信调查、债务追讨、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纠纷、投资融资风险控制、企业重组、改制上市、国际贸易、各类合同纠纷和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尧振光律师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动用一切资源,较大限度地去实现和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凭着深厚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敬业精神,王律师被多家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成功代理了数百宗民商经济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赢得了客户的一致**。 我国80年修订婚姻法时,实行的是“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指导思想,整部婚姻法的条文规定不仅过于简略,而且也过于原则、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反映在裁判离婚理由上,采用的是单一的概括主义立法模式,仅规定了“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条,至于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婚姻生活中出现哪些现象即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没有规定。这样一条缺乏可操作性的条款,本应对当事人的离婚诉权构成重重障碍,但由于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采用的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因此它不仅没有成为当事人诉讼的“绊脚石”,反而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就是说实体法规定的不完善被程序法的相应制度设置所补救。按照**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法官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是诉讼的指挥者和控制者,他主动收集证据,调查案件事实,对当事人的一切处分行为进行审查和干预,当事人在诉讼中*处于消较被动地位。”⑤在这种诉讼模式下,当事人诉请离婚的行为便显得十分简便,他只需递交一纸诉状,陈述一下要求离婚的事实即可,至于支持其主张的证据的收集、调查这一较让涉讼者耗时费力的行为,则*由人民*包办代替了。对此人们形象地称之为“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虽然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恩格斯指出:“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影响的一切派生经济因素考虑消除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Q)恩格斯所描绘的是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排除了其他一切因素,仅以爱情为基础建立起的理想的婚姻模式。在这种理想的状态下,只要感情消失,婚姻就崩演死亡。我国婚姻法把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法定理由就是从这个**的角度出发的。然而,婚姻不能追赶社会经济结构以及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目前还不具备构成理想婚姻模式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我国现阶段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经济还比较落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完善,个体家庭仍然是社会的经济单位,家庭的经济职能仍起着重要作用;人们普遍的文化水平不高,思想道德水平尚属多层次的,在社会主义道德占主导地位的同时,既受传统的封建遭德影响,又受资本主义思想道德文化的影响别居与日常生活中出于主、客观原因的单纯性分居在法律性质上也是*不同的。分居只是一种单纯的夫妻居住状态的反映与表述,在夫妻双方之间不产生新的法律关系。而别居则不同,夫妻之间能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别居是一项正式的法律行为,产生变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后果,使双方暂时或*地解除同居的义务,但不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别居的主要效力和基本特征,多国婚姻法在这一点上均有规定。其次,许多地区规定别居后可以分割夫妻财产,但不丧失夫妻间的财产继承权。再次,一些地区还对别居后子女的抚养照顾问题作了规定。如法国、比利时规定为与离婚子女的后果相同。意大利则要求法庭应宣布子女由夫妻何方监管、抚养和教育。秘鲁规定法官在确定子女的照管问题时应注意不得切断子女同父母的联系。英、美等国还要求别居协议中往往规定有不得虐待子女以及子女的抚养、照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