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清律师,男,从事律师执业数年,现执业于上海南星律师事务所 上海南星律师事务所是上海**批律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1995年,有着丰富的处理法律事务经验,和高素质法律人才,此所也可称是上海律师的摇篮,是上海律师实习基地,向全国尤其是上海输送了大量的法律人才。该所建有上海**家**律师网站,当事人可以在网上选择律师。 从业中办理大量有影响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并为多家单位担当常年法律顾问,曾连续三年在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栏目担任**主持人,撰写《论公司职务犯罪刑法责任》、《论防卫过当》、《辩护律师的权利》多篇论文在全国级、省级刊物,各大网站上发表。 本人到全国许多*办理过刑事,房产,经济等诉讼案件。 探望权执行难的原因 **,执行标的模糊。其他民事案件的执行有明确的执行标的,要么是**、物,要么是具有某一物质性结果的一定的行为,如加工、修缮;而探望权纠纷案件的执行内容是探望权及其行使方式,具有抽象性,因而没有明确的执行标的。 *二,是缺乏法定的执行措施。既然是执行,就应有一定的执行措施。而现有的民诉法规定的各种措施如查封、冻结或替代履行等,对探望权的执行都不适用。因为孩子并非执行对象或标的,不能对孩子本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协调原则包括两个方面:**,听证磋商原则;*二,制度内异常利益调整原则。听证磋商原则是指当事方发生争端难以通过双方的协商一致得到解决并且当事人的争端涉及到不特定人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主持进行的集体磋商的原则。在符合其法律条件下,经由任何一方当事方提起,听证磋商就**在相关的第三方(一般为公权力监管机构)的组织下进行。此外,应当对听证代表的构成、听证程序、听证表决规则、听证表决效力等进行详细的法律规定,在这些方面不授予听证组织者任何的自由裁量权并确保整个听证程序的公开透明。制度内异常利益调整原则是经济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譬如,反垄断法中有关卡特尔与滥用支配或者优势地位而取得的异常利益予以调整的规定、消费者法中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假冒行为的损害赔偿计算中的侵权人的所得与受害人的损失可选标准的规定、公**与证券法有关归人权的规定、产品责任中有关严格责任的规定等都是利益调整原则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