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清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 擅长领域包刑事,婚姻家庭,合同、房地产、公司事务、金融、劳动人事、外商投资等。 在执业过程中办理了数千件刑事,民商及涉外案件,多年办案实践,经验积累,尤擅长公**律、涉外、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事务。还办理了多起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破产等非诉讼案件,效果显著,深受**。 王律师以其严谨、睿智的工作作风,扎实的法学功底,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服务,处理复杂案件的技巧和敬业精神赢得了诸多客户的尊重和信任。 王伟清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律师见证存在这严格的时间与空间界限。所谓时间是指被见证行为发生时;所谓空间,是指律师视野所及,即律师**在被见证行为发生之时,亲临现场并亲眼所见,才能给予见证。比如,有的当事人拿着已签完字的合同书来要求见证,还有的通过电话告知律师其进行了某一项行为,要求律师见证,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律师都**拒绝见证,因为它不符合律师见证时间和空间的严格要求。也就是说,律师见证不允许用符合逻辑的推理来代替“亲身经历”,否则都是无效的。 有人说,既然有公证,又何须有律师见证呢?即便有,又如何能够获得其发展空间呢?持这种观点的人,只要放眼一下世界以及国内发达省市的实际情况便可顿开茅塞了。那么律师见证的意义到底何在呢? **,律师见证是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们较先面临的问题就是与国外在法律原则、法律程序、法律习惯方面的差异。比如,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上盛行的合法原则,外国投资者在与我国企业签订合同时,不习惯于我国公证机关代表地区的强制性干预,相反,律师见证既可以通过具有法律**资格和知识的律师的参与起到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又符合外国的法制习惯。因此,律师见证对于规范涉外合同管理,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